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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培训:领用材料用于建造在建工程增值税的处理

编辑:深圳拓业培训学校     编辑时间:2015-01-16    阅览次数:2041
坂田哪有中级会计职称培训学校
   【原题】:计算分析题
  A公司2012年1月1日从C公司购入N型机器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该机器已收到,不需安装。购货合同约定,N型机器的总价款为2 000万元,分3年支付,2012年12月31日支付1 000万元,2013年12月31日支付600万元,2014年12月31日支付400万元。假定A公司3年期银行借款年利率为6%。
  已知:(P/F,6%,1)=0.9434;(P/F,6%,2)=0.8900;(P/F,6%,3)=0.8396。
  要求:编制购入固定资产、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支付长期应付款的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
  固定资产入账价值=1 000×0.9434+600×0.8900+400×0.8396=1 813.24(万元)
  长期应付款入账价值为2 000万元
  未确认融资费用=2 000-1 813.24=186.76(万元)
  借:固定资产                1 813.24
  未确认融资费用              186.76
  贷:长期应付款                 2 000
  2012年12月31日
  本期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期初应付本金余额×实际利率
  =(期初长期应付款余额-期初未确认融资费用余额)×实际利率
  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2 000-186.76)×6%=108.79(万元)
  借:财务费用                 108.79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108.79
  借:长期应付款                 1 000
  贷:银行存款                  1 000
  2013年12月31日
  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2 000-1 000)-(186.76-108.79)]×6%=55.32(万元)
  借:财务费用                  55.32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55.32
  借:长期应付款                  600
  贷:银行存款                   600
  2014年12月31日
  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186.76-108.79-55.32=22.65(万元)
  借:财务费用                  22.65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22.65
  借:长期应付款                  400
  贷:银行存款                   400
  知识点: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学员提问】
  为什么企业在建造生产线等动产时领用的原材料不用转出,而不动产要转出,为什么在做题的时候总是分不清楚,请老师详细解答,能不等解释的让我一下子记住?
  【东奥老师回答】
  尊敬的学员,您好:
  对于增值税来说,增值税链是不可以断裂的,即有销项金额必须对应的是要有进项税额的,如果没有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是要转出的。
  比如以原材料建造不动产为例,原材料是企业外购的资产,购进时缴纳了增值税进项税额。建造的厂房是非增值税的应税项目,其在出售的时候缴纳是的营业说不是增值税,即不会产生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所以增值税链条就会断裂,所以在领用原材料建造厂房的时候,其原材料对应的进项税额是要转出的,即计入的是其成本中;
  但是对于生产线这样的动产,其在处置的时候缴纳增值税的,增值税链条就不会断裂,所以其领用的材料的进项税额不转出,即不计入其建造的成本中。
  相关内容这里给您总结一下,希望能有所帮助
 
领用物资
工程物资
原材料
自产产品
自行建造设备等动产
进项税额抵扣(不转出)
进项税额抵扣(不转出)
不确认销项税额
借:工程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原理类似于用半成品加工成品)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自行建造不动产
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已确认的需转出)
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转出)
确认销项税额
借:工程物资
  贷:银行存款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进项税额转出)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中级会计职称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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