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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积分入户培训:领了深圳市“租房补贴”,还可以申请深圳“安居房”吗?

编辑:深圳拓业培训学校     编辑时间:2016-08-30    阅览次数:2642
深圳自2015年开始,对新引进人才,30岁以下进行"租房补贴",很多人有疑问,我领了租房补贴,还可以申请深圳安居房(经济适用房)吗?首先,我们先了解下深圳申请“安居房”,就是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保障局官网
  1、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本市住房保障)。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条件的,可以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已婚的双方均需深户),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一并申报。
  3、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5、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6、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十五年。
 
其中第4第里面写到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购房补贴包括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领取的购房补贴等。
也就是说,你领的本科15000,硕士25000,博士35000的“租房补贴”跟这个领军人才领的“住房补贴”完全不是一回事。放心大胆的领吧!没有半毛钱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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