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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只有增值才缴税。”如果是普通老百姓这样理解还有情可原,但对于做了几年企业会计的人来说,这样的理解就不可原谅。然而,在深圳市宝安区某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就出现了这样的会计。她在计算小规模企业的应纳税额时就以进销差价乘以征收率来计税,结果闹出了偷税的笑话。最近,宝安区国税局龙华税务分局对该公司作出补税、罚款共计60多万元的处理决定。
据介绍,该公司是一家具有一定实力的“三资”企业,主要开发经营厂房及配套自用的住宅和服务设施。前不久,宝安区国税局龙华税务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该公司实施稽查。 通过检查,稽查人员发现,该公司销售水电费900多万元,而实际申报只有200多万元,有700多万元销售额未在账上反映,也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导致偷逃税款40多万元。当税务人员指出其存在严重偷税问题时,该公司会计一脸茫然。她辩称公司销售额900多万元,但增值部分只有200多万元,增值部分已全部申报并纳税,怎么存在偷税问题?话一出口,在场的税务人员都觉得好笑。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应纳税额为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即只就其增值部分计征税款;而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则不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为销售额(不含税)乘以征收率,即以其销售额全额计征税款,而不是增值额计征税款,这是最基本的税法常识。 该公司已造成偷税的既成事实,不管会计懂不懂税法都逃脱不了税法的惩处。但对公司老板来说,这是一个付出沉重代价买来的教训:办企业不仅要请一个懂税法的会计,而且自己也要懂得一些税法常识,否则被“南郭”会计蒙了还不知道。